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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

2021-09-26 14:42:59 来源:深圳成考网
深圳成考视频号
作者: 刘老师
  今日深圳成考网为大家分享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单项选择题得分诀窍,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查看更多备考内容请多多关注深圳成考网。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1年度起,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咨询工程师(投资)、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注册计量师(一、二级)、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出版(初、中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关注深圳成考网,进入深圳成考网可以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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